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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不给抚养费需要如何处理?

2023-03-12 18:06:30 来源:法问

婚姻是一首船,当发生感情破裂或其他不可化解的矛盾时,靠岸离婚就不可避免。很多人由于不够理性,导致离婚时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很多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离婚后继续发生冲突和矛盾。那么协议离婚后,不给抚养费需要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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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协议离婚后,不给抚养费需要如何处理?

黑龙江宇通律师事务所董雅梅律师解答: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如果拒绝支付抚养费,可以采取的救济措施有:

1、先和对方进行协商,在对方具备足够经济能力的情况下,可要求其一次性付清抚养费。

2、协议不成的,一方有经济能力但是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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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宇通律师事务所董雅梅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标签: 人民法院 如何处理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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