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家庭暴力对受害者的伤害是巨大的。然而,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远不止肢体暴力一种,施暴者可能会在精神、性、经济等多个方面施压,以实现自己的支配欲。遇到家暴,你该怎么办呢?
法妞网友咨询:
家庭暴力有哪些表现形式?
(资料图)
陆晓仁律师解答:
一般人理解中的“家暴”就是电视剧里安嘉和对梅湘南用脚踩脸、拳打脚踢的行为,其实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大致分为: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经济制约等几个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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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晓仁律师补充:
身体暴力属于比较直接的暴力行为,往往采取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一般会给家庭成员的身体造成一定的伤害结果,这也是最常规的一种家暴表现模式。与此相对的是消极暴力行为,即通过不作为来伤害家庭成员,如半夜不给受害人开门,任凭其在门外挨饿、受冻或有病不给医治、将其反锁在房间里任其自生自灭等。严重的身体暴力会构成犯罪;
精神暴力会通过暗示性的威胁、语言上的攻击、无端挑剔、漠不关心或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来表现。这种暴力对家庭成员的损害往往比直接的身体暴力更加严重,因为它可以导致一个正常人的精神防线彻底崩塌,甚至陷入自闭、抑郁和精神失常的泥潭;
性暴力分为热暴力和冷暴力两种。前者表现为残害受害人性器官、以受害人感到屈辱或恐惧的方式接受性行为,如丈夫强迫妻子在病重、经期、产期、哺乳期与其发生性关系等。后者则是敷衍甚至停止正常的性生活,使配偶处于无法与人诉说、不得不忍气吞声的状态;
经济制约常表现为严格控制家庭收支,家庭成员处于每花一分钱都得“上报申请”的囧境,合理的需求完全得不到满足,心理上会产生屈辱、自卑、愤怒或无价值感的负面情绪。
陆晓仁律师结语:
由于家庭暴力多发生于家庭内部的私密空间,很少有目击证人,即使有也很少有人愿意出庭作证;加之中国人有“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思想、受害人法律意识、权利意识都比较淡薄,没有收集证据的习惯,导致家庭暴力案件的取证非常困难。 从受害一方的角度出发,在遭受家庭暴力时,一定要及时收集和固定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