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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断绝父子关系后还有义务赡养老人吗?

2023-03-14 15:06:36 来源:法问

影视剧里常出现“断绝父子关系”的桥段,一旦“断绝关系”后,父子形同陌路,再无瓜葛。但如果这种事发生在现实生活中,又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

法妞网友咨询:


【资料图】

子女断绝父子关系后还有义务赡养老人吗?

杨志峥律师解答:

父母子女关系可分为两种,亲生父母子女关系及养父母子女关系(养父母子女关系是指通过法律途径确认的收养关系,或因事实抚养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在这两种父母子女关系中,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任何方式人为解除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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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志峥律师补充: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父母子女关系是一种自然的血缘关系,它只能因死亡或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而终止,除此之外,并不能人为地消除或改变。因此,子女的赡养义务不会因父亲声明断绝父子关系而消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 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国《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标签: 父母子女关系 父子关系 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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