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热点 >

不予起诉和免予起诉有什么区别? 聚看点

2023-03-15 15:10:36 来源:法问

不予起诉和免予起诉都是人民检察院在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时所作出的决定。

法妞网友咨询:

不予起诉和免予起诉有什么区别?


(资料图)

周卡方律师解答:

1、不予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从而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一种决定。

2、免予起诉是检察机关对虽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被告人作出的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

周卡方律师补充:

不予起诉和免予起诉的区别在于:

(1)不起诉是在犯罪嫌疑人没有构成犯罪或者虽然构成犯罪,但依照法律规定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免予起诉是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在应负刑事责任的前提下,只是由于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以免除刑罚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

(2)不起诉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只要存在法律上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之一时,人民检察院就应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免予起诉的适用,需由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斟酌法律上的规定作出具体决定。

周卡方律师结语:

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

【法定不起诉】法定不起诉是指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是指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刑诉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项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证据不足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是指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标签: 免予起诉 人民检察院 证据不足
延伸阅读: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保险法

医疗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