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热点 >

天天播报:离婚要怎么约定才能要回买车资格?

2023-03-16 15:21:27 来源:法问


【资料图】

婚姻就是男女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的长期契约关系。婚姻泛指适龄男女按照婚姻法在经济生活、精神物质等方面的自愿结合,并取得法律、伦理、医学、政治等层面的认可,双方共同生产生活并组成家庭的一种社会现象。

法妞网友咨询:

我和妻子正在协议离婚,因为她不是北京市人,买车时候用的是我的资格,她买的车。现在摇号买车很困难,我想要回我的买车资格,我们之间应该如何约定?

朱群群律师解答:

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该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因此,在没有书面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您与妻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得的车辆,虽然登记在您的名下,由您的妻子出资购买,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点击下方小程序,直接咨询法律问题】

朱群群律师补充:

如果你们选择的是协议离婚的方式,可以在离婚协议的财产约定部分中明确,登记在你名下的具体车牌号码和车辆型号的机动车归你所有。出于夫妻财产共同所有的考虑,在明确车辆所有权归你所有的同时,离婚协议中可以约定你支付给女方一定数额的金钱补偿。如果你不想要车,只想要小客车指标,则在离婚协议中可以约定在离婚后你将车辆过户到女方名下,由女方登记为“京外号牌”,这样你可取得小客车更新指标。应注意的是,需明确约定登记为“京外号牌”。否则,依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修订)第26条第1款规定,“个人因婚姻、继承发生财产转移的已注册登记的小客车不适用本细则。有关机关依法办理转移登记”。

标签: 离婚协议 存续期间 婚姻关系
延伸阅读: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保险法

医疗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