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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中的反诉条件是什么?|头条

2023-03-16 15:16:12 来源:法问

反诉是现代民事诉讼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它在平等地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产生相互矛盾的判决、实现诉讼经济等均有裨益,因此现代各国的民事诉讼中几乎都规定了这一制度。我国也不例外,在民事诉讼中明确规定了反诉制度。但离婚案件作为基层法院一种主要的民事纠纷,在审理的过程中是否也像普通的民事案件一样同样适用反诉制度呢?


(资料图片)

法妞网友咨询:

离婚纠纷中的反诉条件是什么?

陈进律师解答:

针对这个问题,在这里向大家解释一下。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被告以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原诉讼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当前我国立法及司法实践均认为:离婚之诉是一种复合之诉,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都是附属于离婚之诉的从诉,因此被告提出的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方面的新请求,都不构成反诉。因此离婚纠纷中不存在反诉制度。

举个例子:假如原告在诉讼过程中提出撤诉,被告此时提出要求离婚的主张,也不视为反诉,而是会告知被告另案处理。但这并不意味着被告在离婚案件当中不可以提出自己关于离婚事宜的诉求和主张。被告可通过其提交的答辩状等材料当中,提出自己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方面的主张,明确自己的请求。

2018年7月16日正式生效施行的《广东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程序指引》附件《离婚案件诉讼指引》第6条规定,被告有权提起反诉。这是广东地区法院家事案件审理的一项新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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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进律师补充:

目前对此问题有正反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否定者认为,离婚案件不需要反诉,作为一种独立的诉,与离婚案件合并审理。这是目前法院系统的通常做法。该观点的法律依据可参阅《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涉及婚姻案件处理分析民事审判实务问答》:

13、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被告要求离婚的,是视为反诉合并审理,还是告知另案主张?答:告知被告另案主张。

17、离婚案件中,被告提出要求原告补偿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失费,是否属于反诉?是否应合并审理?答:不属反诉请求,应作为离婚诉讼中的基中一项诉讼请求予以合并审理即可。

部分地方高院的司法文件中亦有类似表述,如上海高级人民法院、深圳中院等。

第二种观点:肯定者认为,法律并未明确将离婚案件排除在反诉案件之外,因此离婚案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提起反诉。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杨兵法官、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翟春花法官分别撰文,均持此观点。

标签: 合并审理 离婚纠纷 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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