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地的警察是加强对于恶势力的打击,如果恶势力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有可能会被判刑。有些恶势力累积了不少的财产,在恶势力累积了不少财产之后,其又被法院判刑了,很多人好奇这笔财产的下落。那么恶势力判刑没收财产吗,相关规定是什么?
网友咨询:
恶势力判刑没收财产吗,相关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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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少平律师事务所时文杰律师解答:
并不是黑社会成员所有的财产都应当被查处没收的。只有在有证据证明成员的财产是来源于黑社会活动的收入才能够没收。所以程序当然就是寻找证据证明财产的来源是否具是犯罪所得。没办法证明非犯罪所得的不得没收。
当然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法院可能会先满贯财产。在判决生效之后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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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少平律师事务所时文杰律师普法: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百二十一条【查封、扣押财产的程序】
第二百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江苏少平律师事务所时文杰律师补充:
没收财产是一部还是全部,应考虑以下因素:
1)犯罪分子所处主刑的轻重;
2)其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其人身危险性大小。
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以维持犯罪分子个人和扶养的家属的生活,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