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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讯!夫妻双方约定由一方承担债务的,债权人能否要求双方共同承担?

2023-03-19 08:26:25 来源:法问

近年来,中国夫妻的离婚率日趋增长,甚至开始出现位居世界前列的势头。有人认为,这与快节奏的社会发展有关,也有人认为这和人们家庭婚恋观的转变相关。我想,也许正如一首歌的歌词所述:“从前慢,车、马、邮件都很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而现在,随着科技发展的日新月异,为我们带来了“地球村”,乱花渐欲迷人眼,“七年之痒”渐渐成为许多婚姻迈不过的坎。实践中,许多选择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往往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对外负有债务的,由男方或女方一人自行承担”。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同债务的约定是否有效?同时,这种约定对债权人是否有效?

法妞网友咨询:


(资料图片)

夫妻双方约定由一方承担债务的,债权人能否要求双方共同承担?

李丰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即法律赋予了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于财产的分割进行合意约定的意思自治权利,仅在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选择通过法院依法裁判处理。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上述规定,离婚时,夫妻之间可以对债权债务作出约定,只要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对夫妻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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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丰律师补充: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夫妻财产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清偿责任,根据“债务的转让得经债权人同意”的民法精神,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否则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夫妻之间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只能对彼此内部有效,不能向外对抗其他债权人。

所以,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并且,实务中仍存在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更是属于“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无效民事行为,因而不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精神,当事人的离婚协议对债务作出约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虽然约定其共同债务只由一方承担,但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标签: 共同债务 人民法院 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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