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热点 >

经销代理有何区别吗?民法典是如何规定的?

2022-12-07 16:38:09 来源:法律解答网

代理与经销有何区别

经销与代理的性质不同。经销方式下,经销商同供货商之间关系是买卖关系;而在代理方式下,代理商与供货商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一般情况下,经销仅仅指商品销售,而代理的范围和权限则可以很广泛,因此在代理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代理范围、代理的方式及期限等。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的效力】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三条【代理的类型】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第一百六十四条【代理人不当行为的法律后果】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标签: 代理与经销有何区别 民法典的规定
延伸阅读: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保险法

医疗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