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起诉业主欠费时,业主应该主动补交物业费,然后物业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
双方应该在法院的主持下调解,针对物业费、滞纳金或违约金、诉讼费,业主可以在小区里面拍照取证,举证证明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物业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服务,造成了业主的损失,甚至物业侵占了业主的共有收益等情况。以此来争取物业费打折、取消纳金、诉讼费对方承担等情况。
物业合同规定的服务:
1、常规性的公共服务,包括房屋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的管理、绿化管理等;
2、委托性的特约服务,特约服务是为满足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个别需求受其委托而提供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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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