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创业贷款的三大窍门
1、活用创业贷款
周先生在去年年初,通过银行取得了汽车贷款,但从严格意义上讲,该贷款不能算是“消费贷款”,而更应该属于“创业贷款”,因为周先生买车并非为自己享受,而是用于出租营运。
据最近开展的一项专题调查显示,上海有80%的被调查者表示想尝尝“当老板”的滋味,而要当老板除了要有一个好的投资项目,还需要必要的启动资金。创业贷款与高利贷、向亲友借钱等方式相比,不失为一条上策,其安全性、稳定性是民间借贷所无法比拟的。
2、学会抵押贷款
张女士自下岗后,一直想找一条适合自己的生财之道。经过千寻百觅,张女士看中了黄金-地段的沿街商业房一处,想购入后出租。但房价至少要90万元,她费尽周折也只筹借到了50万元,此时,她想到了所在地的工行信贷处,在银行工作人员对房屋进行价值评估后,银行同她签署了拟购房子抵押的协议,并向她提供了商用房抵押贷款40万元,期限为10年。房子到手后,她很快就将房子出租,由于地段好,每月租金和还贷的利差让她有了一笔不菲的收入。
抵押贷款是指按照民法典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而发放的贷款。目前,银行主要开展的是房屋和汽车的抵押贷款。
3、利用质押贷款
想开一家柯*彩扩店连锁加盟店的刘先生,需要9.9万元的启动费用。而他目前手中现金只有5万元,但在银行有一张10万元的定期存单,由于提前支取会造成较大的利息损失,在银行理财师的建议指导下,他办理了定单质押贷款,获得了银行7万元的贷款。既及时筹齐了创业资金,又避免了提前支取的几千元的利息损失。
目前,银行设置了以存单、国库券、保单、个人信用等信贷资源为质押的个人贷款。现在较普遍的是存单、国库券质押。
据负责办理南京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创业担保贷款的南京市商业银行市场营销部客户经理戴*高介绍,准备贷款创业,首先应该清楚地认识自己的项目、银行放贷的标准,更要深入了解创业贷款,只有这样才能顺利获得贷款,开展自己的项目,而不应该盲目行动。
二、个人创业贷款应避免的误区
误区一:不能按时还贷也没关系
有不少贷款人在申请时,曾流露出“如不能按时还贷也没什么关系”的想法,戴*理说,这是一个很大的认识误区。
据戴*理介绍,去年小额创业贷款设立之初,南京市曾专门拨出500万元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用于小额创业贷款的政府担保,现在这笔钱就存在市商业银行。但并不是有了这笔政府担保资金,贷款人就可以不负责任地不还贷了。如果有人到期不还贷,不仅会受到法律的惩处,而且当初为贷款人审核盖章的社区街道、居委会,以及区(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银行等相关部门都会出面干预。
记者看到,在贷款人提交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前期审查表》上,分别盖有社区居委会公章、区(县)市劳动保障部门公章、贷款担保机构公章。戴*理说,这3个盖了章的部门对贷款人的还贷诚信都负有监督的责任,如果有人到期不还贷,光居委会的大爷大妈们就会踏破门槛上门“追债”。
误区二:我全指望这个钱开张了
据戴*理介绍,他们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办的这个小额创业贷款,个人最高贷款限额是2万元,除非像早点摊这样的小买卖,2万元实际上对想创业的人来说,是不够的,银行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办贷款的初衷,也是为了扶持一下想创业的人,补充资金缺口,并不是要他们把这笔钱看成惟一的“救命稻草”。
但在实际办理过程中,戴*理就经常碰到有这样想法的人。有些申请人一来就表示,自己什么钱也没有,就指望着这笔钱拿到后,再具体计划怎么干了。这种想法是很不现实的。
误区三:朋友多东西就能卖得掉
在戴*理的日常接待中,经常碰到一些想做商品销售的申请人,问他怎样才能将货卖掉时,有的说,自己平时玩的朋友多,可以找他们帮帮忙卖点货;有的说,自己有亲戚在某某局当领导,可以把他们单位的订单拿下来。
其实,这样的创业思路都很不成熟。现在是商品经济,朋友多,不一定都能帮你做生意,想靠亲戚一条线吃“劳保”,生意只会越做越窄。
碰到这样的情况,戴*理一般会建议他们先回去将自己的创业思路重新理一理,或是先参加一些创业培训,开拓一下自己的眼界,拓宽创业思路,等有了较成熟的创业计划时,再来办理申请。
误区四:只要我想干就能干好
小额创业贷款开办一年来,戴*理碰到最多的现象就是,当他问申请人拿到钱后想干什么时,他们说不出一个具体的创业项目和计划,但每个人的创业决心似乎都很大,而且还信心十足地保证,只要自己想干,就肯定能干好。但干什么、怎么干呢?说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