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
商标是识别某商品、服务或与其相关具体个人或企业的显著标志,当品牌或品牌的一部分在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注册后获得。其可以是图形或文字,也可以用声音、气味或立体图来表示。商标受法律的保护,注册者有专用权。国际市场上著名的商标,往往在许多国家注册。
二、宪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
《商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规定商标注册的有效期限可以减少那些“死商标”的存在,有利于公众对商标资源的利用。所谓“死商标”,指的是那些虽然注册在册,但注册人早已不使用的商标。由于注册即产生专用权,所以虽然注册人没有使用,但其他人也不能擅自使用,这样就违背了法律保护注册商标的初衷。规定了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以后,若注册人放弃了商标的使用,那么当有效期满且注册人未提出续展注册申请时,该商标将被注册机关注销,从而使得该商标能够为别人所注册、使用,发挥其区别商品来源的作用。
注册人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续展申请的,可以在期满后的6个月的宽展期内提出,但须缴纳续展注册迟延费。宽展期满后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将注销该注册商标;如果注册人想继续使用该注册商标,则须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三、商标注册注意事项
第一,申请商标注册,应当按照公布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填报。每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1份、商标图样1份;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并提交黑白稿1份;不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黑白图样。
第二,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每件商标每申请办理任何一项注册事宜都视为一件申请,应提交办理相应事宜的申请书件,并按规定缴纳费用。
第三,注意商标标识和创意在申请前的保密,以避免被他人抢注;商标设计与注册前的近似检索,以免因与他人的在先商标权利产生冲突而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