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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不属于家庭共同财产?家庭共同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

2023-03-09 09:50:51 来源:税法网

一、哪些不属于家庭共同财产

不属于家庭共同财产的有: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等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二、家庭共同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

我国是采用婚后所得共同制来认定家庭共同财产,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个人特有财产和夫妻另有约定外,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均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分割家庭共同财产需要遵守的基本原则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标签: 不属于家庭共同财产 家庭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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