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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假期有多少天?女职工产假待遇有哪些?

2023-03-21 10:49:08 来源:法制法律网

一、小产假期有多少天

1、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

2、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女职工产假待遇有哪些

1、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2、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3、产假,生育津贴。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

综上所述,按照新规定,产假天数延长到98天,并增加陪产假。女职工休产假期间,单位没有支付工资的,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申诉或者找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

标签: 流产假规定 人工流产 女职工劳动保护 特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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