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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的程序流程是怎样的?劳动仲裁结果出来后不执行怎么办

2023-03-28 09:10:59 来源:法律解答网

一、劳动仲裁的程序流程

1、申请与受理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实践中,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号码以及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3)发生争议的事实、申请人的主张和理由等。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2、开庭与裁决

(1)仲裁庭应在开庭前5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

(2)当事人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仲裁;

(3)开庭后应宣布仲裁人员名单,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4)然后当事人陈述并辩论,最后进行裁决。

二、申请劳动仲裁应避免七种风险

1、仲裁请求不当的风险。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应根据客观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的请求事项,反之除要负担相应的仲裁费用外,对其不当的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将不予支持。

2、超过仲裁时效的风险。当事人提出仲裁要求,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当事人超过时效申请仲裁的,将不予支持其请求。

3、逾期改变仲裁请求的风险。当事人增加、变更仲裁请求,或者提出反诉,应当在劳动仲裁委员会指定或许可的期限内提出,超过时限的,仲裁委将不予受理。

4、不按时出庭的风险。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诉人可作缺席裁决。

5、举证不能的风险。没有证据或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不按时交纳仲裁费用的风险。当事人自收到案件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应按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处理费,若确有困难无力交纳仲裁费用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部门的证明,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其费用的缓、减、免交。申诉人无故不按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处理费的,按自动放弃申诉处理。

7、不当行为的风险。当事人提出自己的主张,应当实事求是,向仲裁委提交的证据,应为原件或原物,或经仲裁委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复制品。当事人不得虚假陈述,不得作伪证,否则将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劳动仲裁结果出来后不执行怎么办

劳动仲裁裁决后,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需要提交申请执行书、生效法律文书副本若干份、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劳动仲裁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

1、申请执行书。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若干份。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

4、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证明或者仲裁委出具的生效证明。

5、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是律师的,应当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所函和律师证件的复印件。

6、被执行人是企业的,应当提交企业注册基本资料、组织代码证相关证明复印件;是个人的,应当提供个人身份材料。

7、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仲裁的程序流程的相关内容。申请劳动仲裁虽然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是在之前劳动者应该注意规避一些风险,否则仲裁机构和法院可以不不予受理,这样自己的损失还是要自己承担,特别是如果有弄虚作假的不当行为还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标签: 劳动仲裁 仲裁律师 律师费用 受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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