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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收养应提交哪些材料?涉外收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023-02-22 16:10:15 来源:法制法律网

涉外收养人需满足什么条件

1、跨国收养申请书;

2、出生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职业、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

5、身体健康证明;

6、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

7、收养人所在国主管机关同意其跨国收养子女的证明;

8、家庭情况报告,包括收养人身份、收养的合理性和适当性、家庭状况和病史、收养动机以及适合于照顾儿童的特点等。在华工作或者学习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提交前款规定的除身体健康检查证明以外的文件,并应当提交在华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职业、经济收入或者财产状况证明,有无受过刑事处罚证明以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涉外收养应提交哪些材料

1、涉外收养一般应提交下列材料:收养人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其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九条 外国人依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其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并与送人签订书面协议,亲自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前款规定的证明材料应当经收养人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标签: 涉外收养 法律依据 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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