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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人参加鉴定和书面陈述有哪些意见?鉴定有哪些过程?

2022-11-03 09:45:51 来源:法律解答网

几人参加鉴定和书面陈述意见

1、几人参加鉴定

不超过3人,律师可以作为代理人参加鉴定。

2、书面陈述意见的主要内容

提起鉴定的当事人应当向医学会提交书面陈述意见,该意见重要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身份、联系方式等;

2)对医疗事件争议的焦点;

3)争议焦点的事实依据;

4)阐明医疗机构的过失构成医疗事故或医疗过错,且该医疗过失与损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等理由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应当包括上款(四)至(八)项内容;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在鉴定结论中说明理由。

鉴定的过程:

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三)双方当事人退场;

(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五)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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