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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的责任分类有哪些?鉴定的要求是什么?

2022-11-03 09:53:34 来源:法律解答网

医疗事故的责任分类: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鉴定的要求:

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有如下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七)医疗事故等级;

(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应当包括上款(四)至(八)项内容;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在鉴定结论中说明理由。

标签: 医疗事故的责任分类 鉴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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